澜沧县卫计系统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为加强澜沧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缓解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引进2名卫计事业紧缺人才。现结合我县卫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成立澜沧县卫计系统招聘引进紧缺人才领导小组,组长由澜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鲍荣清担任,副组长由澜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戴建梅担任,成员由卫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需获得学士学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2016年11月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2014年、2015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含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
报名地点:澜沧县卫计局综合办公室。
报名方式及程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有应聘意向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个人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招聘现场报名。
2.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进行初审,认真查验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确定考核考察人员。
3.现场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考查应聘者的思想情况,心理状态,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等。
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毕业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其他事项
(一)查询网站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http://xxgk.yn.gov.cn/Z_M_011/?departmentid=1544#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三)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待遇。
(五)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新聘用人员聘用后至少在澜沧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8年。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