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徒人社事招公告【2016】4号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我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至199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手续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为:丹徒区教育局(丹徒新城勤政路,下简称区教育局)五楼南会议室。
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须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从事网管、会计工作的单位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填写《丹徒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下载网址:丹徒教育网http://www.dtjy.gov.cn/allStation/0001/www_dtjy_org/index.html),交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须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并缴纳笔试费100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内各项信息。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社局网站(http://hrss.dantu.gov.cn)、丹徒教育信息网公布。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结束次日,区教育局统一填写《丹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备案。截止报名结束,各岗位的报名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进入下一轮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请报名应聘者于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到丹徒区教育局五楼南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11月21日(星期一)在丹徒教育网和丹徒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01-03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04岗位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其中说课60%,技能测试40%)。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法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各项成绩均不得低于50分。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考试结束三日内将考试总成绩在丹徒教育网和丹徒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丹徒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区纪委监督电话:0511-88977395
区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76011
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