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初级雇员的公告》的相关流程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以下2人为我镇政府初级雇员(名单后附)。现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书面向我镇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监督电话:0758-2661204
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日
附: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