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新丰县公开招聘雇员公告》有关规定,近期县人社局组织了我县雇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体检结果 |
1 | 潘国康 | 合格 |
2 | 陈红坤 | 合格 |
3 | 聂江伟 | 合格 |
4 | 张锦顺 | 合格 |
5 | 刘秋萍 | 合格 |
6 | 欧阳丽君 | 合格 |
7 | 黄丽君 | 合格 |
8 | 周文君 | 合格 |
9 | 潘佩佩 | 合格 |
10 | 黄权立 | 合格 |
11 | 黄婷斯 | 合格 |
12 | 黄天养 | 合格 |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六楼人才办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档案或档案去向;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有工作经历证明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
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1-2289678)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录单位的考察。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