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队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共2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历、年龄等其他要求 |
1 | 综治队员 | 2 | 男 | 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 不限 | 1、身高165cm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或行政拘留记录。 2、退伍军人及本地人优先。 |
合计 | 2 |
二、薪酬及待遇
具体薪酬按港区编外人员现标准执行,另社保、公积金、奖金等待遇按港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拟定人选体检、考察、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南水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南水镇政府部门楼203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6-7718358。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是退伍军人的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蓝底彩照2张。
5、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水镇政府公告栏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6、合则约见。
(二)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当场不公布。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总人数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水镇政府公告栏公布,同时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
(三)体检及考察
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吸毒等不良嗜好。考察作用是定性,不计入总成绩,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南水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