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专业为汉语、文秘、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电气信息类;
6、熟悉电脑操作;
7、同等条件下,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优先录用。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