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为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