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符合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