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精神,对我校教师、在校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及校外其他人员。
二.培训、测试地点
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大楼四楼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站。
三.报名、培训、测试时间安排
1.2016年11月7-10日报名、交费、电子摄像;
2.12月3日培训、测试;
培训、测试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培训、测试方式:分批次进行。
四.培训内容:
计算机辅助测试应试技巧及注意事项培训。
五.相关费用
1.根据黔价费[2004]122号文件精神,本校教师收费标准:培训费20元/人,测试费50元/人,摄像费5元,共计75元;本校学生收费标准:培训费20元/人,测试费20元/人,摄像费5元,共计45元。教材费按《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指导用书》定价收取。
2.校外其他人员:培训费90元/人,测试费50元/人,摄像费5元,共计145元。本校教材费按《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指导用书》定价收取。
3.所收费用由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话机测点代收后上交遵义市语委办。
六.其它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现场摄像。
2.核对信息: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误(姓名、性别、身份证编号及照片相貌等),请及时联系考点报名处,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修改信息,最迟不得超过测试日期,超过测试日期系统自动锁定,停止修改。
3.查询成绩:测试结束,测试资料送省,由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核确认成绩并在“贵州语言文字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查询成绩。
4.证书下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职校考点报名处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语委颁发,遗失不补办。
联系人:
盛军18685216098
邓浩15985291231
王宗强18984967997
张洋18985263298
凤冈县普通话机测点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