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点击下载)一式7份。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三)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教授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材料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材料原件,各招生单位审查后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