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3:7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16年11月26日上午(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12月9日前在金牛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和面试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按照开考比例(政府雇员1:5,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4)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研究,相应降低比例或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无法调减的,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金牛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原件核对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缴费标准: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发布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在金牛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