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复审方式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或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因笔试与面试时间相距很近,特提醒考生在参加笔试时就带全上述材料。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