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参加应聘的,除按照《2012年潍坊市奎文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报名时还需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