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投资促进中心,是龙门县经信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惠府办[2014]13号)的要求,现就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人数为4人,其中,综合部2名,招商部1名,协调服务部1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司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
6、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谈判、沟通和组织协调工作能力,能适应经常性在外出差;有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龙门县投资促进中心招聘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表》(附表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我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龙机编[2015]2号)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11月9日。
(二)报名地点:龙门县投资促进中心(西林路42号原外经贸局五楼);联系电话:0752-7988023;手机:13928360311;联系人:廖荣荣。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工作单位意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财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的,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3、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期间,报名者本人持有关证书、证明等到龙门县投资促进中心接受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完全提交报考所须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到龙门县投资促进中心接受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均需达到该科总分60%以上为合格,应聘人员单科分数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才能进入应聘下一程序,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3、在笔试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和县人社局网(http://www.lmrsj.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汇总的总分数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和县人社局网(http://www.lmrsj.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
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当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和县人社局网(http://www.lmrs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龙门县经信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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