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2008年5月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成立,与广东省人民医院合署办公,属下现有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老年医学研究所、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广东省肺癌研究所、广东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广东省神经科学研究所等多个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机构。
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势下,广东省人民医院与珠海金湾政府合作新建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处珠海市西部生态城区——金湾区,占地61168平方米,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市政配套齐全,交通四通八达,离珠海机场仅10分钟车程。规划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按800张床进行三级医院总体规划,其中一期开放400张病床,将配置1台DSA、1台MRI、2台CT等大型医疗设备,已于2016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珠海特区政策优势,按照深化医改要求,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和医院管理层三部分组成的法人治理机制。实行“强专科,小综合”发展战略,将广东省人民医院心血管、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国家重点专科拓展延伸,带动其他专科业务发展。医院设有国际医疗中心,开展面向港珠澳高端医疗需求的国际化品质服务。未来计划建成面向珠海市、辐射珠江口西岸以及港澳地区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为促进医院事业发展,我院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我院合同制人员,执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医院依法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及住房公积金;但不受理人事关系及档案。
(三)对非珠海户籍且现工作单位不在珠海的人员,免费提供3个月住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长期有效,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虹阳路2号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行政楼四楼407室,人力资源部收(邮编519090)。
2.报名材料
应聘者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交有关材料:《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亲笔签名)、有效期内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聘用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报考职位有某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三)面试测评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临床、科研、教学能力、工作态度、求职意愿以及家庭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经会议讨论后对是否聘用形成书面意见。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76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人员,45周岁以下指1971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756-7635534
监督或投诉电话:区卫计局0756-7262918
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