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阿鲁科尔沁旗2016年度引进中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引进中学教师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引进教师共20名(职位设置见附表),其中:
汉语授课初中、高中共14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3人,物理1人,生物1人,体育(足球专项优先)2人,音乐1人,草业1人,计算机2人。
蒙古语授课高中共6人:英语2人,物理2人,汉语文2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的办法引进中学紧缺岗位教师。
三、引进教师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要与引进岗位专业对口。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15年以前毕业生必须持有符合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七)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八)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成立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相关办事机构。
(二)制定引进方案和发布引进公告
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 )、科尔沁绿原网(网址:http://www.kerqin.gov.cn)向社会公布相关引进信息。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地点: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476-7235729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过期不予补报。
2.报考人员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科尔沁绿原网上下载《阿鲁科尔沁旗2016年度引进教师报名表》,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后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一份,试讲时提交一份)。
3.必须本人报名,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报名时将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版照片信息。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查询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时同时进行。本次引进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课程,说课顺序现场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每人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采用百分制,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计入总分,作为每位考生的面试分数,按照每个学科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学科引进教师人数,等额确定拟引进教师人选(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引进岗位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其他拟引进教师面试成绩的最低分,不予引进)。报考“引进蒙授生”职位的考生,须用蒙古语面试。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须用汉语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2日-- 2016年11月2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
(六)体检
拟引进人员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旗教育局、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因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15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而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引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聘用和管理
1.公示期满后,按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岗位。
2.有违法违纪、伪造证件或档案及舞弊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转正定级。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4.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在引进工作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签字、存档、备案制度。
(三)对引进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旗教育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和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
(二) 公示期间在旗教育局设立咨询举报电话: 0476-7235729
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