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初定于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进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深圳市。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可领取交通食宿补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名次。当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名次、体检名单初定于12月30日24:00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