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播电视台2016年招聘报名资格复审方式
(一)先进行笔试的岗位,从进行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于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及身份证;
2.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硕、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维码认证)。
3、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新闻记者证等材料。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5.《报名登记表》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请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户口在内蒙古的须携带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非内蒙古生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在内蒙古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