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分值占50分。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选调)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016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