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本次招聘(选调)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加分。申请人在报名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016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