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后,入围体检的考生的学历(学位)需到相关机构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学历验证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普通聘员的住宿须自行解决。
(四)普通聘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日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0769-22480009。
东莞市公安局2016年招收普通聘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