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含答辩)和实操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说课前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课件制作。说课后接受评委提问,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实操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实训内容,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
管理岗位面试:采用实操或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能力及德、能、勤、绩、廉、潜能等进行综合考评。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说课(含答辩)、实操或答辩的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说课(含答辩)成绩×50%+实操(或能力测试)×50%;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实操或答辩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