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和实操测试加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实操测试内容为岗位技能操作,说课和实操测试完毕后进行答辩。软件技术人员岗位采用技能实操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1)参加面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准备教学辅助用具。
(2)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干部、专业部门负责人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说课、实操、答辩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各面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说课成绩×40%+实操测试成绩×40%+答辩成绩×20%;软件技术人员岗位面试成绩=技能实操成绩×60%+答辩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