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军区司令部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市民政局对退役士兵档案进行考核,现将莱芜市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城镇初级士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1日。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0634-6267238
市民政局安置办公室 0634-6229310
莱芜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