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拓宽事业单位招聘渠道,创新引才聚才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笔试的有57家省直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57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网站查询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所应聘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未毕业在校生不在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笔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3日8:00至11月25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1月25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6年11月27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7日8:00至12月9日14: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三)各招考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或取消拟聘用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16年11月28日17:30前,到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四)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6年11月25日8:30-11月27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统一招聘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为单科成绩×50%之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40%,各招聘单位招聘方案中应予以明确。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查询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加分政策。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12月5日至9日凭持相关材料到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招考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集中公示。
(二)统一招聘面试
面试一般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七、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具体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情况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