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招聘残障图书馆人员报名资格复审问题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7.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准备资格复审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