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进入技能测试或面试人员须在测试或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或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技能测试或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
(5)县、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技能测试(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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