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一村一警”长效机制,经县政府研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文职辅警、勤务辅警)152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文职辅警40 人(女性限招12 名)。
(二)交警勤务辅警20 人(女性限招3名)。
(三)“一村一警”勤务辅警92人(女性限招1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商城县户籍(须是2016年6月30日前落户商城县的常住户口);
4、报考所有岗位的人员需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1.55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对全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报名辅警岗位的不受户籍地限制。对退伍军人、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待岗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大学生村干部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人员以商城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认定为准。
6、三项报考职位只能选报一项。
7、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年龄、学历、身体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文职辅警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2)报考交警勤务辅警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出生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中专),此岗位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
(3)报考“一村一警”勤务辅警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中专) 。因该岗位在乡、村工作,经常加班,环境艰苦,较适合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我公司,按照要求向全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11月3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商城县西苑小区院内(黄柏山路)。
(三)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比例不低于1.5:1,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具体核减由我公司负责公告。笔试时间、地点另定。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
对报考辅警的全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退伍军人和“三支一扶”人员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10分。武警和特种兵复退军人、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复退军人免除考笔试,成绩以参考人员笔试最高分计算。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协助。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由我公司公布,考生应按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需要分组面试时,其面试成绩以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协助。
(五)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即: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能测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员1.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具体要求以体能测试时通知为准。
体能测试工作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协助。
(七)体检、考察、公示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招聘人数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工作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协助。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岗前培训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九)签订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由我公司与合格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公安机关管理使用。被派遣的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退回我公司。
五、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解决身份,不解决编制,派往商城县公安局(含乡镇派出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2、对公开招聘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采取专项队伍管理模式,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待遇
聘用的人员工资比照国家机关工勤人员标准计算,由我公司负责办理社保,“三险一金”。
联系人及电话:周主任 0376-7860578 13839789436
商城县佳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