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
2017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工建交类、法律类、农林牧水类、社科类专业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定向、委培生除外),2017年8月以后毕业的不能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二)年龄要求。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经历要求。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半年以上。
(四)其他要求。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