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三农”工作,机关内设21个科室,委属14个事业单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后出生);
4、株洲地区(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不得报考。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选调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市农委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株洲市农业委员会人事教育科(天元区滨江北路102号401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株洲市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6370419@qq.com。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
4、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录聘登记表、编制审批表相关资料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株洲市农委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行政能力测试。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农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为职员,录聘人员在原单位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身份)、原任领导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十、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农委人教科:0731-28681981(咨询)
市农委监察室:0731-28681958(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市农委负责解释。
附表: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