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文件要求,现将东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东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公布。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2013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2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可以适当加分,其中报考市直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镇(街道)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附件中笔试分数已包含加分分数。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