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定于4月20日—24日在临沂市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初审即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硕士研究生,根据引进岗位计划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4月20日—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5天。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景假日酒店(党校店)。联系电话:0539—8963333、872626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博士研究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和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翻译为中文格式一并提交,本人签字确认)。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报名岗位涉及专业研究方向的人员,还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关于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
2、《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
3、与《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海外留学人员本人届时确不能到场的,经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本人须在面试前三天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再一次复审确认。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
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