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文联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文艺事业发展,充实文联系统人才队伍,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常州市文联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文艺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身体健康,无残疾;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要求
1、社会工作联络员01岗位:
学历:大专;
专业:中文(含文秘类)、艺术类、文化艺术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其他条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文艺社团联络员02岗位:
学历,本科;
专业,中文类专业;
其他条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4、曾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处分或被勒令退学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事业单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社会工作联络员、文艺社团联络员岗位,主要职责是在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做好文联各协会和社团“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相关基础服务保障工作。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常州市文艺网(http://wl.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1月25日9:00――2016年11月30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确认报名资格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8日13:00—14:00
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成绩将在常州市文艺网、常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1、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北直街35号)
3、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或书面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5、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100分)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考核内容:根据岗位要求,回答或完成相关内容。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地点:常州市文艺大厦5楼(大观路10号)
4、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加试岗位技能项目确定。
五、体检
按照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替补。
六、政审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文学艺术研究院组织政审和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聘用。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政审和组织考察等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文学艺术研究院办理相应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规范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监督电话:86679986
咨询电话:86679952
十、本简章由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