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录用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拟从事电子政务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务中心业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形象佳,无违法处罚记录;年龄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要求:详见职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12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金山路168号市民中心C楼5楼532室,电话:82880076)。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凭考试通知书参加笔试,缴纳考务费50元。
四、招录办法
录用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分别实行百分制,开考按照1:3比例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考。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体检、考查
1.体检: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2.考查(政审):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查对象,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缺额依次递补。
六、录用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上岗培训,试用期满且合格,受聘人员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关系,聘用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
2.薪酬待遇根据不同职级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基础工资确保不低于金坛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