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巡特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类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就招聘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已缴纳社保10年以上(含10年)或至50周岁时社保可交满15年的;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⑴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⑵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本人参加邪教组织,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⑷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
⑸其他不宜参加公安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人员招满结束。报名地点: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巡特警大队东大楼207室(武进湖塘常武中路89号)。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和岗位匹配性等。
3、体检。对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单位统一组织进行。
4、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用工单位对政审对象本人和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会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合格人员名单报武进区人社局备案。
三、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常武地区人员,自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招聘咨询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巡特警大队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05000-2365。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8310151。
六、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