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15号)文件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院(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拟聘用1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以下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并对反映的问题提供证明人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事处:0471-6946007
监察室:0471-6944583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0471-6920524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