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3名(其中博士毕业生80名,硕士毕业生23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四朝古都——河南省商丘市,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平原路、文化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近62万平方米。学校设有21个学院,现有64个本科专业,26个专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逐步形成了以文、理学科为主干,以工学、艺术学为新的增长点,基础学科力量强、应用学科前景好、新兴学科生长快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学校现有教职工1667人,其中专任教师1175人,教授、副教授372人,博士221人,硕士671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2498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委(监察处)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公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5.原则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另外有专业(方向)分类限制者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者。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商丘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sqnc.edu.cn/),发布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5,进入商丘师范学院中国足彩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宋老师,朱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57858,3057337,312682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公共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和综合能力。
高校辅导员笔试内容是辅导员实务(主要是高校辅导员相关的知识、能力和素养)。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录用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0-3157858,305733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0-3051066(学校纪委)
商丘师范学院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