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赤峰市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笔试方式
⑴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12月23日9时至2016年12月28日17时登录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⑵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张试卷,每张试卷总分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报考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报考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授生”或蒙汉兼通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⑶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教 育 学
下午 14:30-16:30 教育心理学
⑷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全市有招聘计划的旗县区均设置考场。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所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所在区域,参加松山区教育局组织的考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⑸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2+政策加分
笔试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务于2016年12月20日-12月22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区教育局进行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⑹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7年1月20日后在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