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报考者应按照报名程序先从网上缴费,并于2016年12月5日至9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人事考务中心综合科办理退费手续。提交材料为: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393-666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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