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6]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关于2016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宛卫[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方城卫计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二、招聘专业岗位及数量
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5名、预防医学1名、护理学1名、药学1名、医学检验1名、医学影像1名、医学信息管理1名;县中医院中医或中西医结合4名、中药学1名、康复治疗学1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20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10名、口腔医学2名、康复治疗技术2名、医学检验技术3名、医学影像技术3名,共计57名。
三、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热爱方城卫生事业,愿意履行本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身心健康,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由用人单位拟定出不同应聘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
5、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往届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专业及条件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一致(详见附表“专业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曾受刑事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
(3)国家和省市另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4)其他不适合在卫生医疗单位工作的。
四、照顾条件
根据宛人社【2013】135号、宛办【2013】11号和宛青联字【2014】9号文件精神,以下三类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三)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贫困县计划”;“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志愿者。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下午5:00(双休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
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15日内)免冠彩色照片4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所需证件到县人事考务中心报名。
2、本人现场填写《2016年方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并进行指纹采集,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五)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10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某一专业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1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整。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研究生和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只参加面试)。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异地监考,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委。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按60 %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上午 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
2016年12月15日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县政府门口、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县卫计委门口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报考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名额的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等,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4、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17日上午,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只参加面试的考生仅携带本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6、考点布置:考点设立面试室、候考室。
7、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委评分后,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将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数,所得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最终得分。面试当天结束时,所有面试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经主任评委、现场监督、主考签字后公布在考点门口。
8、结果公布:2016年12月19日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县政府门口、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县卫计委门口公布总成绩。
针对本次面试人数多,须同时设多组面试考场,为提高面试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不在同一组面试室面试的考生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提出具体体检项目,体检医院出具负责性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1、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报考专业,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依次自高分向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某一专业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
2、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下午,在报名处领取体检通知单,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单。
4、体检不合格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告知考生,体检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16年12月26日对考核合格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县政府门口、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县卫计委门口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到期无异议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对本人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其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签订试用聘任合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合格的签订正式聘任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县人事考务中心:0377-65076738
投 诉 电 话: 0377-65076736
十二、本实施方案由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