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公开招选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7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与所设岗位要求学科相同。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28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pxrsj.gov.cn)、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tvc.com)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 9日下午14点前;
2.报名地点: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5室),联系电话:0314-2376813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校或现工作单位品德表现证明材料;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6张。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有伪造、涂改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面试资格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及内容: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分值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有关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分岗位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按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如果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以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层次(985学校、211学校、普通一本、二本、三本)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果以上项目均相同,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对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聘人员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tvc.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填写《事业单位公考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公开选聘的7名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三、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376813
附: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docx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