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川市司法局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吴川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吴府函[2016]239号文的批复意见,现决定公开招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人数、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1、共招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5名。
2、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安排在我市15个基层司法所工作,主要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二)招聘对象。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毕业以上人员,招聘的人员原则上以吴川户籍为主。已被吴川市司法局内部聘为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在职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纪录(以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报考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社区矫正辅助人员职位报考者矫正视力须4.8以上;
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计算机能力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吴川市司法局政工办(地址:吴川市梅录街道沿江路一区173号司法局办公大楼4楼)。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在吴川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报名现场索取《吴川市司法局招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表》,并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由本人如实填写。
2、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出具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1)《吴川市司法局招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4)计生证明;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报考人员可选择司法所岗位报名,但考生必须服从岗位调剂。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本次招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招考采取计算机能力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办公软件的使用。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合格标准为:60分以上;低于60分即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二)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笔试结束后,报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立即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吴川市司法局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对象。
各项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吴川市司法局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递补人选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某岗位录取人员出现空缺时,从报考其他岗位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
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吴川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对象和吴川市司法局签订聘用手续。
(一)签订聘用合同。由吴川市司法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期5年(试用期6个月)。受聘用人员的工作须服从吴川市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和调剂,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二)聘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吴川市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自行决定解聘或续聘,但聘用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市财政保障,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1600元的标准由财政安排拨付,单位负责部分的社保费由财政拨付。
八、本公告由吴川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联系电话:0759-5562358(吴川市司法局政工办)。
吴川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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