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滦南县户籍(或生源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5和2016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毕业生户籍放宽到唐山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岗位不限户籍;服务于滦南县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医”不限户籍。
2.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舞美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卫计系统招聘有关岗位人员年龄条件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截止到报名结束日须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人,其中:社保局2人,城乡规划中心3人,“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5人,卫计系统34人(县医院14人,卫生院20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滦南县人社局(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一楼)。
4.资格审查及缴费。现场报名时,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2:1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6.其他事项: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14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县直有关单位事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卫计系统专业要求为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120分钟)。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至5:00,滦南县人社局。
(5)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25日在滦南县人社局张贴公布。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员于2016年12月28日-29日到滦南县人社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须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并于滦南县人社局张贴公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 “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演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其他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授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再加试面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须在体检结束后7日内完成。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滦南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ggf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南县人社局审批备案。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录用为编制内人员,由县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
1.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先行从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或滦南人才公共服务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同版照片4张,报考卫计系统相关岗位的还需提供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医”需由主管部门提供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均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 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由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附件: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