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德宏州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的原则。确保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确保教师资格能力测试的质量;
(三)坚持回避原则。测试人员与专家评委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专家评委必须主动回避,确保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公平。
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
凡是通过网络申报、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并能提供资料齐全人员,均可以参加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化学》必修2教材内容;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数学》七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云南美术出版社《美术》七年级教材内容;
(三)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四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
(四)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浙江教育出版社《幼儿智慧活动课程》大班下学期教材。
四、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12月9日14:30到州教育局机关大楼三楼干部人事科领取测试通知单;12月10日08:00—12:00进行测试。
(二)测试地点。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德馨楼
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
申请幼儿教师资格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音乐或者舞蹈)方式;申请其他教师资格测试采取分科目说课的方式进行。
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程序
(一)抽顺序。参加测试的人员分文科组和理科组抽取顺序号。
(二)备课。测试人员按照抽取到的顺序号抽取课题后,到指定备考室准备30分钟;
(三)说课。说课时间在15分钟内(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进行才艺展示的再加5分钟,一共20分钟)完成。
(四)评分。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由专家评委打分(每组专家评委由5人组成),取5位专家评委打分的总分平均分值为测试成绩。
(五)公布成绩。此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于12月12日在德宏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七、教师资格证发放
12月20日至12月30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领证人需到指定地点领取。在领到证书后,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若有错误及时进行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八、有关要求
(一)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所需教材由参加测试人员自备。
(二)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提前30分钟到场并在休息室等候;抽完课题后到指定的准备室备课,进备课室只能带课本及说课课题,其余资料一律不准带入准备室;进说课室可带自己准备的说课稿及课本。不遵守相关纪律的,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三)测试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申请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每人需交测试费180元。
德宏州教育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