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意见》(粤残联〔2012〕214号)、省残联、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粤残联〔2016〕27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6]6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定向公开招考,招聘马市镇、顿岗镇、城南镇、澄江镇、罗坝镇、司前镇、深渡水乡残疾人专职委员各1人(合计7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和电脑操作技术,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走访调查等工作。
(三)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四级视力和听力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指残疾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
(四)残疾人报考条件: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如没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来应聘,再组织残疾人直系亲属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残疾人直系亲属担任专职委员不得超过本县乡镇残联当地专职委员总数的20%,以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优先。残疾人直系亲属报考条件: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已有其他工作(并领取工资)不能专职从事残疾人事务的人员。
(6)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7)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聘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一楼办公室(兴平路南三巷),联系电话:0751-333262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始兴县招聘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登录表格录入,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需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
(6)近期本人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5.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二代残疾人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及残联基本工作业务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始兴县政府门户网公布。
采取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公布。
(1)组织实施。由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二代残疾人证和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公布。
(2)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7人(其中残疾人直系亲属不超过2人)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和县残联、乡镇及村(社区)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3332623。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选聘结果经分派到的各乡(镇)和县残联审定后,由当地乡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除非岗位撤销,在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合格和本人愿意的前提下,原则上应续订劳动合同。如残疾人专职委员单方面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一)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标准为26400元/人/年(含社会保险)。
(二)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镇工作人员范围管理。受县残联委托,由镇政府与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各乡镇管理、使用。
此公告由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29日
易贤下载网:2016年韶关市始兴县招聘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