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新乡县两个聘期以上且目前仍在新乡县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工作的通知》(新组通〔2016〕34号),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在新乡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
在新乡县农村任职两个聘期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出具证明)。
(二)招聘计划
1、新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4人(事业编制);
2、新乡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事业编制);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实施前,由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乡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xiangxi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2、报名地点: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中心一号楼7楼710房间)。
联系电话:18737369557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所服务乡镇开具的履职情况证明、计生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时填写《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可直接打印填写)一份。
4、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6∶1,不足2.6∶1的,由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调整比例情况将通过新乡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xiangxian.gov.cn)进行公告。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命题为综合知识测试和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6比例的,经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和实际分析判断问题等综合能力;也可以结合专业命题答辩,考核应试者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分析判断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仍不能确定时,则按照学历高低、获奖情况顺序等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名、笔试、面试中任何一个环节未参加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做出是否递补的决定。递补须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考察后的最终名次,由高分到低分按名次先后顺序选择岗位和乡镇。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办理解聘手续,移交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对不参加这次招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愿意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专业特长自主创业、自谋发展的,积极鼓励、支持和帮助,并按豫办〔2012〕36号文件规定,发放相应的生活补贴后,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聘用结果予以公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考试的各个程序环节中放弃的考生,要主动联系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新乡县委组织部
新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