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根据课程内容教学需要可包含实操。
(2)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代表和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①钢琴教师、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教师、计算机实习指导教师、烹饪教师、烹饪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实操成绩×40%;
③心理咨询教师、市场营销教师、工商管理教师、电子商务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④学生管理人员岗位:面试成绩=命题演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⑤后勤管理人员岗位:面试成绩=答辩成绩×60%+常用办公软件应用能力测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