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校内公开招聘设备与实验实验室管理处管理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本部现有事业编制人员、行政经费(含包干经费)聘用的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实验室管理岗1名;
岗位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岗1名;
岗位三:采购计划管理岗1名;
岗位四:珠海校区综合服务岗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还应填写《中山大学B-5管理岗位申请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Article/invitation/GuanLiXiLie/201612/7759.html下载)、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南校园415栋生物楼317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gaolei@mail.sysu.edu.cn邮箱。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对聘用到上述岗位的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岗位级别不变,并按学校原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南校园415栋生物楼317室。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891
E-mail:gaolei@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