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60名(其中校本部博士35人,硕士7人;一附院博士30人,硕士21人;二附院博士17人,硕士16人;三附院博士18人,硕士16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多个培养类别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由郑东新区龙子湖校区等4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共1595亩。学校设有18个院(部、中心)和3所直属附属医院,24个本科专业和1个第二学位专业,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研发基地,1个博士后工作站。校本部现有教职工1442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400余人,留学生50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纪检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 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中医药大学(http://www.hactcm.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 “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12)进行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7日,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3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此次集中招聘后,空缺的博士岗位将在报名系统中长期开放,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及时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学校将定期组织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相关工作。
重要提示: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及附属医院人事科联系:
校本部:邓老师,联系电话: 0371-65921318
一附院:张老师,联系电话: 0371-66233182
二附院:杨老师,联系电话: 0371-60908855
三附院:郑老师,联系电话: 0371-65962418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均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5921318(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一附院:张老师,联系电话: 0371-66233182
二附院:杨老师,联系电话: 0371-60908855
三附院:郑老师,联系电话: 0371-65962418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