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试者必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试者面试时禁止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及饰物。
三、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四、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五、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严禁触摸、关闭手机信号屏蔽仪。去卫生间需由工作人员陪同并同去同回。
六、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七、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应试者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及时停止答题。
八、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九、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